第四十三章 郑简公(三):子孔乱国(1/2)

郑简公十一年,即公元前五五五年,晋国国君晋平公联合鲁、宋、卫、郑、曹等国一起讨伐齐国,于是郑简公让执政大臣子孔,大夫公孙舍之(子展)、公孙夏守处理郑国朝政,自己跟随着晋国军队伐齐去了。

子孔执政以后,趁着郑简公年幼,自己专权独断,也渐渐走上了子驷的老路。

他自己私自指定条约,要求郑国的大夫一定要按照他制定的条约办事,不能擅自参与朝政的决策,如果不听从他的,就加以杀害。

子产听说郑国的大夫都十分不满子孔,就去找子孔。

子产便劝诫子孔,希望他将条约烧掉。

可子孔表示,制定条约是为了治理国家,如果有人反对议论就废止,那不就谁都可以管理国家了,那国家怎么能治理好呢?

子产却对他说,众人的意见是不能违背的,个人专断是难以成就大事的,怎么能治理好国家呢?你将条约烧掉,大家就可以安宁,你还是执政大臣,对你没有坏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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