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六章 鲁宣公(二)(1/2)

鲁宣公四年,即公元前六零五年,春季,鲁宣公与齐惠公为莒国和郯国讲和,但是莒国人没有同意。

于是,鲁宣公攻打莒国,夺取了向地,《左传》认为这是不合于礼法的,替别国讲和应该使用礼,而不是用动乱。

讨伐不能够安定,就是动乱。用动乱来平定动乱,怎么会安定呢?不能够安定,怎么来行使礼呢?

礼者,何也?古之秩序。

同礼而纳天下,虽有不平亦顺也。

战者,祸乱之源,图利而败国,求和而灾民。

诸国之乱,在乱礼、在失序。

礼,归于高阁;序,案头空文。

至于此时,诸侯所求者,何也?

一曰求利,二曰泄欲。

君主求利,害民也;君主泄欲,危国也。

至于当权者,其危其害,不减矣。

可叹,古今之理,未易也,前后之人,亦同也。

这一年,秦国国君秦共公去世,其子秦桓公继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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